关于推荐职业教育优秀案例学校的通知
鲁教职处函〔2019〕26号
各市教育局职教科(处),各高职院校教务处:
为推进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入了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情况,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推荐职业教育优秀案例学校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37号)要求,请挖掘典型经验做法,推荐优秀案例学校,形成典型案例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典型案例学校要以“办学条件最优越、育人成效最突出、办学特色最鲜明”为标准,着力突出人才培养培训水平高、毕业生就业率高、社会支持度高,校企合作好、实习实训好、“三教(教师、教材与教法)”改革成效好等。
二、每市可推荐1所中职学校,各高职院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直接报送我处。
三、典型案例材料3000字左右,要言简意赅,重总结、重归纳、重提炼,善于用数据说话,体现逻辑性、思想性和经验做法的先进性、典型性。
四、请于2019年4月27日前将推荐名单、联系方式和案例材料邮寄至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zjc03@shandong.cn。联系人:高鹏、王志刚 0531-81916538;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1214室。
山东省教育厅职教处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