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和教育部《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等文件精神,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制(修)订2021版三年制高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工作安排
各专业利用暑期做好专业调研活动,制订、论证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并修订19级和20级人才培养方案。
二、工作要求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关于制(修)订2021版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要求,参照学校制定的《2021版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在开学当日以院系为单位报送人才培养方案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
2.2021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范围是指普通招生录取的三年制高职专业,所有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
3.各专业请按照教育部最新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修订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注意本专业名称变更情况。
4.加强校企合作,企业能深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将校企合作切实贯彻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中,课程教学内容及时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
5.各专业要根据情况组织召开由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的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论证会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2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