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过程和培养方式的总体设计,是专业教学改革思路的具体体现和专业建设的载体,也是学校组织教学、对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的依据。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范职业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突出职业教育的类型特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快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全面发展
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劳动教育、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贯穿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学生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心素质的培养,注重培养学生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注重实践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坚持标准引领,确保科学规范
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对接有关职业标准,服务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三)坚持遵循规律,体现培养特色
遵循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处理好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必修课程教学与选修课程教学、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学历证书与各类职业资格证书之间的关系,整体设计教学活动。同时1+X证书试点专业(群)还要将“1”与“X”的深度融合体现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中。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上体现与职业岗位对接、中高职衔接,职业能力适应岗位要求和学生个人发展要求,构建具有特色的高职专业课程体系。
(四)坚持完善机制,推动持续改进
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建立健全行业企业、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教师参与教学和课程改革的效果评价与激励,做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反馈。
三、基本要求
(一)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需要
深入做好行业企业人才需求调研,把握本专业技术领域的变化状况和发展趋势,深入分析专业服务面向的就业岗位、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过程、能力要求、任职资格等,合理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培养规格,确保人才培养符合社会和用人单位需求。
(二)紧密联系企业(行业),继续做好“五个对接”
在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的基础上与企业(行业)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岗位技能要求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和企业的生产过程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要求专业教学计划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特点妥善安排,始终把毕业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就业质量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三)加强实践教学,继续推行行动导向的课程教学理念
教学人员要不断更新教学理念、创新教学设计,不断加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实训设备利用率。课程体系构建与开发要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参照相关职业资格标准,遵循“工作岗位(岗位群)——典型工作任务——行动领域——学习领域”的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理念和行行动导向的课程教学理念,部分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应坚定不移地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组织教学。
(四)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试行互联网+课程
针对高职院校学生的特点,加强文化素养、职业素养、学习技巧和终身学习能力的培养,在教育社会化、评价多元化、资源信息化的时代,体现互联网+课程的教改理念,设计与开发在线精品课程,利用学院和社会的课程网络资源库,对学院的课程实行改革,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设计与应用,对学生的学习方法与学习效能加强引导与培养。
四、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当体现专业教学标准规定的各要素和人才培养的主要环节要求,包括专业名称及代码、入学要求、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学时安排、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等内容,并附教学进程安排表等。可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办学特色和专业实际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明确培养目标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基础课程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定位,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保证培养规格。要注重学用相长、知行合一,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培养、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切实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三)培养规格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文字表达、计算机和外语基础,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3.具有一定的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具备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树立正确的劳动观点和劳动态度,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养成良好劳动习惯。
各专业要根据以上的共同要求,结合本专业的定位和特点,参照《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对相关专业的具体要求确立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
(四)学制、学时、学分
1.学制
专科标准学制为3年,实行
3~6年的弹性学制。学生取得学籍后,在规定的3~6年学习年限内修业,累计在校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年(从入学之日起计算),对从事创业的学生可适当放宽。
2.学时
高职教育全日制基本学制校内教学的周次:
1-4学期各16周。可根据专业特点与相关行业生产特点灵活设置大小学期,开展“多学期、分段式”教学组织模式改革,三年制6学期可以根据行业企业淡旺季调整为7-9个学期。
基本学制内专业教学活动总学时控制在
2500~2800学时。周学时控制在22~26。
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不少于总学时的25%。选修课教学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为不少于10%。实践性教学学时数占总学时数50%以上。
2.学分
(1)各专业毕业学分原则上在
150分左右。各专业学生按专业不同,毕业应达到的本专业规定的最低总学分。学生在学习期间须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在校修读培养计划中的各门必修课、选修课、独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所得学分均计入总学分,理论课中包含的实验学时,不另赋学分,与理论学时一并计算。
(2)学分与学时的换算。一般课程以16学时/学分计算所需的总课时。综合实践课程,包括入学教育、国防教育、课题设计、集中实训、职业见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毕业教育)等每周计1学分。学分制最小单位为0.5(学分折算:2舍8进,3、7作5),总学分为整数。
(3)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除实验课外),课程设计、认识实习、专业实习(实训)每周计1学分,毕业实践环节一般设置12学分以上。
(4)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激励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设计创作,学生参与各类学科竞赛、科研项目、学术研究、文体竞赛等活动,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或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的,可申请获得奖励学分。奖励学分可置换选修课学分,每名学生奖励学分置换选修课学分累计不超过6学分,学分置换见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申请免修课程、置换课程、替代学分的管理办法(试行)》。
(四)规范课程设置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学校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军事课、心理健康教育、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劳动教育、美育等课程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各专业可根据需要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党史国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创业教育、信息技术、语文、数学、外语、健康教育、职业素养等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
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按规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教材。结合实习实训强化劳动教育,明确劳动教育时间,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育教学,加强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深化体育、美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开设关于节能减排、绿色环保、金融知识、社会责任、人口资源、海洋科学、管理等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方面的选修课程、拓展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并将有关知识融入到专业教学和社会实践中。组织开展劳动实践、创新创业实践、志愿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2.科学设置专业(技能)课程。专业(技能)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一般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6-8门专业核心课程和若干门专业课程。
3.课程分类
(1)课程按照性质划分,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2)课程按照类别划分,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1)公共课程,其中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公共任选课程、公共限选课程;(2)专业(技能)课程,其中包括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3)集中实践模块)。
A.公共课程
公共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公共课程必修课程是全院统一必修的公共课,原则上由学校安排授课时间。对于实施“多学期、分段式”等教学组织形式的,有整周实践教学、技能考核的专业,可以灵活安排公共课的授课时间,但应尊重课程教学规律,保证充足的教学时数。主要包括: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1学期开设,48学时,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第3、4学期开设,64学时,4学分;形势与政策,第1、2、3、4学期开设,1学分;
- 计算机应用基础,第1或2学期开设;
- 体育与健康,第1-3学期开设,2课时/周,另第1、2学期各有8学时利用课外学时教学。(因重大疾病或身体残疾等原因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可申请选修卫生保健课)
- 创新创业与就业,第1-4学期开设,每学期8学时, 2学分。
- 军事理论,第1学期开设,2课时/周,2学分。
- 实用英语与专业英语。第1学期开设实用英语,第2学期开设专业英语。4学时/周,128学时,6学分。
- 心理健康教育,第2学期开设,2课时/周,2学分。
公共选修课程包括限定选修课程和任意选修课程两部分:限定选修课程包括人文素养、前沿科技、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党史国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健康教育、职业素养七类,每个学生限定选修课程总学分数最少4学分,最多5学分;任意选修课程包括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和艺术类三类,其中人文社科类包括国家安全教育、文献信息检索与利用;自然科学类包括创新中国、企业绿色管理;艺术类包括文学鉴赏、影视鉴赏、艺术鉴赏。每个学生选修三类课程总学分数最少4学分,最多5学分。
B. 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基础模块为必修课程,是为了学好核心课程所必须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
C.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为必修课程,是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核心课程,各专业在构建该模块课程时应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依据,围绕学生应具备的能力标准科学合理设置课程,课程要覆盖该专业对应职业岗位群需要的最基本、最主要的知识和技术,并突出课程教学做一体化特点。
D.专业选修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是保证职业资格获取,落实双证书制度的课程。各专业要明确学生必须获得的、与专业核心能力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该模块课程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设置为必修、选修或必修+选修,在学期安排上应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时间匹配。此外,需开展以核心技能培养为中心,培养学生多方位、多层次职业能力的课程,课程要具有适时性,及时将最新科技信息、工艺流程和技术融入教学内容,将教学环节延伸到先进的企业、车间,保证学生及时把握行业发展态势。
E.实践课程
实践课程强调实训、职训等实用性操作训练,以满足第一线应用技术人才的实际需要。各专业可根据培养目标和特点,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同开发实践课程资源,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实践模块课程可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军事技能训练、劳动实践、社会认知实践、毕业设计(论文)、顶岗实习、专业见习等为各专业必修实践环节,可另外设置限选实践环节。
(五)强化实践环节
加强实践性教学,
实践性教学学时数应达到教学活动总学时的50%以上。积极推行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方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可根据专业实际,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建好用好各类实训基地,强化学生实习实训。统筹推进文化育人、实践育人、活动育人,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六)改革课程考核
根据专业要求与课程特点设置课程考核方式。课程考核方式必须在课程设置表中予以反映。对学生的学业考核评价内容应兼顾认知、技能、情感等方面,评价应体现评价标准、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过程的多元化。积极采用成果性考核(大作业、调研报告、读书报告、作品展示、课程设计与课程论文等)、操作任务考核(实际操作、模拟操作、情景描述等)、计算机及网上考核、自我评定与小组评定考核(学生笔记、学生学习总结、小组协作与配合意识、团队贡献等)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特别提倡两种或多种考核形式相结合来全面评价学生。
(七)严格毕业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结合办学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学生毕业要求。严把毕业出口关,确保学生毕业时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和教学环节,结合专业实际组织毕业考试(考核),保证毕业要求的达成度。
(八)促进书证融通
积极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关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同步参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试点,探索建立有关工作机制,对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进行登记和存储,计入个人学习账号,尝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与转换。
四、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构成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二)入学要求
(三)修业年限
(四)职业面向
(五)培养目标及培养规格
(六)课程设置及要求
(七)学时与学分
(八)教学进程总体安排
(九)实施保障
(十)毕业要求
(十一)附录
五、制(修)订流程
(一)调研分析。各专业建设
指导委员会要做好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跟踪调研和在校生学情调研,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明确本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形成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
(二)起草制(修)订。结合实际落实专业教学标准,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合理构建课程体系、安排教学进程,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学条件保障等要求。参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详见附件),起草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论证审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应由专业负责人执笔,经教研室集体研究和讨论拟订。各系主任组织相关教研室的教师进行初审,计划草案应提交部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进行认真评审,并按评审意见进行认真修改。经评审和修改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教务处审核后,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
(四)公布实施。审定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于2021年9月在2021级各专业开始实施,学校并按程序发布,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通过学校网站等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行业企业、教师、学生、家长及全社会监督。
(五)动态更新。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价、反馈与持续改进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技术技能发展趋势、教育教学改革实际等,及时调整完善,不断提高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针对性与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