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0-01-23 点击数:7599
2月4日下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涉税类案件典型案例。其中一起虚开发票犯罪案件,引发关注。
据报道,小陈本是一名大学生,临近毕业,高中同学为其介绍了一份工作。高中同学称,这份工作的内容是收发快递,每月工资7000元。经不住同学的再三劝说,2020年3月,小陈从深圳赴上海开始实习。
实习期间,小陈陆续收到装有许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公章、法人章等材料的闪送包裹。这些企业法人都不是公司人员,但实际都由公司控制。随同包裹一起寄来的还有很多空白发票,小陈判断出自己所在的公司正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正如小陈推测的那样,同学介绍的这家“公司”实则是一个专门从事虚开发票的犯罪团伙。该团伙从非法渠道买入公民个人身份证,用这些身份证注册了近300家空壳公司,然后通过这些公司套取正规发票并进行倒卖。
团伙内部分工明确,小陈被称为“仓库管理员”,负责管理存放在她那里的身份证、公司执照、空白发票等,有需要核税的公司就由她发给下面指定的领票员去核税。
2020年5月19日,小陈在上海被抓获并刑事拘留。案发后,民警在小陈的租住地搜出身份证32张、空白发票75张、公章10枚、空壳公司资料143套。
小陈到案后表示,自己没有实际参与注册公司、虚开发票等行为,只是听从老板指挥做做杂务。殊不知,经过查证,由小陈负责管理的空壳公司为他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超过3亿元人民币。
虹口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小陈与他人结伙,为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虚开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日前,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虚开发票罪判处小陈有期徒刑2年,罚金5万元。
小陈所在学校得知她犯罪行为后,已按规定将其开除学籍。
据称,社会上大量空壳公司的存在是有害的,因为不仅给税务机关的日常工作带来困扰,同时也造成了虚假的经济繁荣表象,破坏了脆弱的社会诚信理念,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尤其是不少空壳公司还会被不法分子所利用,诸如恶意逃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乃至集资诈骗等,产生更加恶劣的社会影响。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成立了大量没有实际业务的空壳公司,而且设立目的就是为了虚开发票,刑法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向来予以严惩,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