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团总支、德州机电工程学校团委: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9周年,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的工作部署,立足岗位作贡献,开拓创新谋发展,充分发挥了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为总结经验,选树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团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干事创业,为我校共青团各项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集中评选表彰2020年度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项目及条件
1、 项目:“优秀团总支书记”、“优秀青年工作者” “德科青年五四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第三届德科十大杰出青年”、 “五四红旗团总支”、 “五四红旗团支部”、 “优秀社团”、 “优秀社团成员”、 青年大学习“学习标兵”、“文明宿舍”。
2、 条件:(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2)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5)参评优秀团员、团干、杰出青年的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毕业班学生不参加评选,已获得优秀青年工作者人员不在参评上述所有荣誉。
二、申报要求及报送时间
各院系团总支、德州机电工程学校团委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申报工作中要做到严格把关,不搞平衡,通过评选表彰,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基层团组织的整体活跃,要切实重视评选工作,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放眼长远, 以战略眼光注重发现、培养、选树新典型。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拟申报部门进行全面考核,并在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认真组织申报部门和申报人填写申报表、撰写先进事迹材料。
材料报送要求:申报部门及个人须报送申报表、事迹材料(见附件),要求实事求是、内容详实、表述准确。申报表和事迹材料要经部门审核盖章。上述材料均需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并附电子版一份。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格式要求报送,格式不合格材料将不予审核。
请于2020年4月25日前报送团委。材料不再另行催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孙峰
联系电话:15965346333
电子邮箱:dzkjzyxyt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