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宿舍水电管理规定

新闻编辑:公寓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9-03-13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水电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用电用水安全,明确目标管理责任,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宿舍用水用电纳入全院水电定量管理范围,由水电管理部门统一调配,日常工作由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负责实施。
二、学院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节约和安全意识,杜绝浪费,避免用水用电事故发生。
三、学生宿舍管理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用水用电管理,按学院作息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供水供电,及时发现、保修坏损的水电设施。学生离开宿舍后,管理员要及时断电。
四、维修部门要加强对设施的巡检,一般的故障必须在接到报告的24小时之内修复。杜绝“长明灯”、 “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五、水电管理部门努力提高供水供电质量,杜绝操作失误造成的停水停电,可以预期的停水停电事先通知。
六、学生宿舍用水在单间计量未到之前,采取按栋核量,目标管理的方法,由楼栋管理员负责管理。
七、学生宿舍用电实行一室一表,用电定量额度为每室每学期30度,定量供应,超量自负。节约留用、按月结算的有偿使用方式。超额用电按供电部门的用电价格缴纳电费。走廊、楼层公共卫生间用电暂由学院提供。
八、水电管理部门对学生宿舍电表每学期抄录一次,核算超额用电电费,学生毕业和其他原因离开学院前务必结清电费,未结清电费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九、由于学生宿舍是集体住宿,涉及公共利益,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用大功率用电器(热得快、电炉、电饭煲、取暖器、电热毯、空调器等),确保学生宿舍的用电安全,违者,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保卫部门予以没收,视情节给与相应处罚。
十、学院将逐步推行智能管理系统,装节水节电装置,实现水电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
十一、学院对在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将给与适当奖励。对因违规用水用电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肇事者责任。
十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