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秀团员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团员。
(二)、评选条件
1、求进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团的纪律,模范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品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参加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团的组织和宣传教育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崇高科学,反对邪教,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5、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综合测评及学习成绩名次必须列班级中游以上,年内无不及格现象。
6、积极参加班级工作,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模范作用强。
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活动。
(三)评选办法及比例
1、优秀团员的评选由各团支部评议确定,经团委审核,并批准备案。
2、优秀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按5%的比例进行评选。
(四)表彰办法
评出的优秀团员填写优秀团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由校团委在“五.四"前后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团组织推优的重要依据.
二、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一)条件
1、思想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努力学习马列、毛主席著作、邓小平理论,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关心集体,爱护公物,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热爱劳动,艰苦朴素,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考试平均成绩在班级前十名内。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早操出勤率>=90%.
(二)评选范围:凡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
(三)评选办法及比例:三好学生的比例不超过本班学生总数的10%,三好学生的评选由各班评议确定,系审查,报学生处审核,再经院长审批后公布。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一)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绐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顾全大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各项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3、热心班级工作,有主动性、创造性、认真负责,大公无私,任劳任怨,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本职工作完成的好,政绩突出。
(二)评选范围:任职满一学期的学生干部均可参加优秀班干部的评选。
(三)评选办法及比例:每班推荐一名,优秀班干部的评选由各班评议确定,系审查,报学生处审核,再经院长审批后公布。
四、先进班集评选办法
(一)条件:
1、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气氛浓厚,学习成绩不断提高,考试无作弊行为。
2、全班学生遵守纪律,尊师爱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团结互助、讲文明礼貌。班内学生无违纪现象。
3、全班学生能坚持体育锻炼,达标率90%;教室、宿舍环境卫生优秀;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并按学校安排,活动率不低于85%。
4、团支部、班委会团结一致,干部以身作则,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班风好。
(二)评选办法:
每学期评定一次,每学年表彰一次。各班写出总结,学院评委会听取汇报,给予评分,并将系班学生的考评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定出先进班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