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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
鲁教师函〔2020〕4号
各市党委宣传部,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生动展现我省教育工作者立德树人、潜心教学的精神风貌,倡导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发掘山东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代表,运用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方式立体化传播,讲好他们的故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树师德师风,育时代新人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山东省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已经获得过往届“齐鲁最美教师”称号或提名奖、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推荐人选的条件。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模范承担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使命,在教书育人方面事迹感人,贡献突出,享有很高社会声望,人民群众公认。最美教师评选更加突出感人事迹和至善大爱的精神之美。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更加突出教书育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
      1.有理想信念。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帮助学生筑梦、追梦、圆梦。
      2.有道德情操。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以德施德、以德立德,人格品质高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坚守精神家园;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3.有扎实学识。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具备学习、处事、生活、育人的智慧,是智慧型老师,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4.有仁爱之心。爱岗位、爱学生,爱一切美好的事物;善于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之中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能够把自己的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尊重学生,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四、组织实施
      评选活动由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教育厅联合主办,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山东教育社、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省委员会承办。省教育厅将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统筹评选和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工作;评委会下设“2020年度齐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山东教育电视台,负责评选活动日常工作。
      五、评选办法
      (一)组织程序。
      1.广泛发掘。为增加评选参与的广度,中等及以下学校(含幼儿园)每校推选1名参选人;高等学校以院(系)为单位,每个院(系)推选1名参选人。
      2.逐级评选。为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市、县(市、区)、高校要逐级在参选人中评选本级最美教师,市直、省直学校属地参选。参选上一级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的必须获得本级相应荣誉。
      3.山东教师队伍公众号“我身边的师德标兵”栏目人气指数每月最高者,凡符合“齐鲁最美教师”、“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条件的,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高校审核同意后,可直接进入200强。
      (二)评选程序。
      1.参选人材料填报。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各高校确定1名联系人,于5月20日前汇总本区域参选人材料,通过指定信息平台完成审核、填报工作。填报完成后,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平台向社会展示每位参选人的事迹材料,广泛宣传,接受社会评议与监督。
      2.县级评选。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于6月20日前将各参选人的社会评议情况反馈给各县(市、区),各县(市、区)结合参选人事迹及社会评议情况,6月30日前完成本级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并将名单及参选材料报送所在市教育(教体)局。每县(市、区)评选10名县级最美教师,县级教书育人楷模数量可自行确定。
      3.市级评选。各市于7月10日前评选出市级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数量可结合本市实际自主确定。评选结束后,市党委宣传部会同市教育(教体)局组织专业人员,拍摄市级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的专题片,在当地电视台、报纸、广播、两微一端进行展播宣传。7月20日前,各市按照下达的名额要求,从本级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中确定参加省级评选的候选人名单(总数为170名,分配名额见附件2),连同专题片一并上报指定邮箱。
      4.高校评选。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于6月20日前将各参选人的社会评议情况反馈给各高校,各高校结合参选人事迹及社会评议情况,6月30日前完成本校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数量可结合本校实际自行确定。评选结束后,组织专业人员拍摄校级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的专题片,在本校媒体上进行展播宣传。7月20日前,各高校从本校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中确定1人,连同专题片一并上报指定邮箱,评选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评议确定30名参加省级评选的候选人。
      5.省级评选。自7月下旬起,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200名候选人事迹进行全媒体展播,开放留言与互动功能,进一步宣传候选人先进事迹,省级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结合候选人事迹及展示评议情况,从200名候选人中评出30名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和10名“2020年度齐鲁最美教师”。本年度我省推荐的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一般从已获评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齐鲁最美教师”中推荐。
      6.颁奖典礼。9月上旬举办“2020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颁奖典礼,揭晓评选结果,颁奖典礼在山东教育电视台播出,评选结果将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官网、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教育报》及其他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参选人材料要求。参选人材料填报内容见附件1,其中个人事迹要真实、丰富,能全面展现参选人的先进事迹与崇高品德,可以附加信件、照片、证书、新闻报道等。由参选人所在单位送县(市、区)、高校联系人按照要求审核后统一填报。
      2.专题片拍摄要求。参加省级评选的候选人专题片时长为5分钟,格式要求:分辨率为1920*1080 50i,码流大于10M,压缩格式为MP4或MPG。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2020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定具体部门负责推选工作,做到深入发掘、广泛宣传,让身边的好老师成为新时代教师队伍的楷模,激励更多教师争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二)各市党委宣传部、各市教育(教体)局要牵头成立组委会,负责本辖区的组织、评选工作。要充分利用当地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传播渠道,充分展示最美教师和教师育人楷模先进事迹,掀起人人争当先进、社会广泛传颂优秀教师美德的热潮。
      (三)各地、各高校在评选本级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时要紧扣时代脉搏,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乡村一线教师倾斜。
      (四)各级评选都要严格公示程序,评选过程中如发现事迹或材料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单位。
      (五)4月20日前将各市、各县(市、区)、各高校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以邮件方式报送至组委会,评选工作信息平台相关信息在QQ工作群告知。


附件:
1.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

2.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各市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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