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德州好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0年,德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德州日报、德州广播电视台和德州晚报在全市继续联合开展“德州好人之星”推荐评选活动。为充分发挥该项活动在我院教师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参照省文明办关于“山东好人”评选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对“德州好人之星”评选活动进行统一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标准
全院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个人和群体,均可推荐为候选人。已被评选为市级以上道德模范的不再推荐入选“德州好人之星”。
二、评选程序
部门推荐。各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广泛发动基层群众推荐候选人,自下而上层层选报,并对候选人进行严格把关、遴选、审核,向党办推荐“德州好人之星”候选人。要认真整理1500字左右的候选人事迹材料。材料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简单介绍候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等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介绍主要事迹(人物通讯,不要写成个人总结),第三部分介绍曾获得的荣誉。分类别填写“德州好人之星”推荐表,并附2张工作、生活彩色照片(非大头照、证件照),于4月10日前各院系选择一名教师向党办报送,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建立一个独立的文件夹上传邮箱dekedangban@163.com。
三、学习宣传
“德州好人之星”产生后,每周由德州日报、德州广播电视台、德州晚报等主要媒体,在“德州好榜样”专栏中,对他们的事迹进行集中报道,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德州好人之星”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德州好人之星”基层巡讲、互动交流,通过公益广告、社会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德州好人之星”先进事迹和高尚情操,使之成为群众学习的榜样。
希望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完成任务,取得良好成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雅男
联系电话:15065347391
联系邮箱:dekedangban@163.com
附:“德州好人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