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招生(考试)院(中心、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原计划2020年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高校(含驻鲁高校及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4市设点的省外高校)调整了艺术类专业校考方案。为配合做好我省艺术类专业校考方案调整后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考方案调整情况
(一)部分高校及专业不再单独组织校考,调整为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或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二)部分高校及专业不再单独组织校考,调整为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
(三)部分高校及专业继续组织单独校考,考试方式调整为考生提交作品或网络视频考试等非现场考试。
(四)个别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的部分专业,继续在我省组织现场考试,安排在夏季高考结束后两周内进行。
高校及专业校考方案调整情况详见附件1—5。
二、联考专业补报名
鉴于部分高校由使用单独组织的校考成绩调整为使用我省联考成绩,我省艺术类专业联考主考院校将于4月14日至15日(9:00—17:00)开放报名系统(详见附件6),进行联考专业补报名(山东师范大学主考的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联考因年前已完成初选,不再接受补报名)。除此以外,已完成报名工作仍组织单独校考的高校及专业,不再安排补报名。
三、做好退费工作
由使用单独校考成绩调整为使用统考或联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需向考生全额退还报名费。省外高校要将需要退费的考生名单提交我省原设点市的招生考试机构,由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助办理退费手续;省内各高校自行办理退费事宜。各高校对个别已报名缴费但又申请放弃考试的考生,应全额退还报名费。
四、其他事项
(一)各高校应按要求及时公布调整后的艺术类专业校考方案。
(二)确需在我省组织现场考试的高校,应制定艺术专业现场考试实施方案(含现场校考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报我省教育厅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三)参加有关高校在我省组织的现场考试的考生,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对于不具备视频录制条件的考生,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考生申请,协调考生所在学校提供场地和智能手机等条件支持。
(五)我省艺术类专业联考主考院校:济南大学为音乐类专业联考主考学校,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为舞蹈类专业、播音主持类专业联考主考学校,山东体育学院为舞蹈类(体育舞蹈、健美操等)专业联考主考学校,聊城大学为书法类专业联考主考学校,山东艺术学院为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联考主考学校,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为服装表演(模特)类专业联考主考学校。
各专业联考费用从考生缴纳的考试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省内参与联考的成员高校共同承担。
附件:1.2020年省内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调整情况汇总表.xls
2.2020年省外高校原在济南市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调整情况汇总表.xls
3.2020年省外高校原在青岛市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调整情况汇总表.xls
4.2020年省外高校原在淄博市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调整情况汇总表.xls
5.2020年省外高校原在潍坊市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调整情况汇总表.xls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