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发展党员基本流程——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群众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进分子。
4.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二)党员群众推荐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鲁发〔2004〕19号)要求,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入党申请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根据推荐情况、本人现实表现研究确定。在党员群众推荐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推荐和被推荐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入党申请人,经支委会集体酝酿讨论后,列为推荐对象;参加推荐人员为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也可参加推荐)和群众代表。
2.推荐形式:党支部通过会议推荐的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组织党员群众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结束后,党支部要及时汇总和公布推荐结果,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结果运用:党支部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应正确分析运用推荐结果,一般情况下,推荐票达到半数以上的,方可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同时,既要看推荐情况,更要看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
4.严明纪律: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组织纪律教育,并组织做好推荐工作,防止推荐过程中的拉票、投人情票等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
(三)群团组织推优
群团组织推优是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照党组织要求,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工作。推优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推优对象:工会组织主要推荐优秀工人、工会会员,共青团组织主要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妇联组织主要推荐优秀妇女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2.推优程序:基层群团组织对党支部提供的入党申请人作进一步了解后,采取民主评议或票决等方式,推荐提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报上一级群团组织备案后提供给党支部。
3.加强协作:群团组织推优工作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组织要支持、帮助和指导群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群团组织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推优工作,防止出现违纪违规问题。
确定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经团组织推荐(团组织健全、工作正常的),党组织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
(四)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要综合考量党员群众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情况,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后,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列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两推”会议。
(五)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党支部对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党员和群众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情况、公示时间和联系电话等。公示期间,党支部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未经调查核实的或核实确有问题的,不得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