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二级院系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标准(试行)——第四章 基层党组织建设
第十一条二级院系党组织党支部、党小组设置合理,班子健全,按期换届,工作规范,管理到位,有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建立健全每月1 次的党支部工作例会制度;健全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培养培育、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示范带动等机制,在实现“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选拨方式全覆盖的基础上,注重队伍质量和工作实效,每年至少组织 1次党支部集中培训;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学生党员中选拔、选优配强支部委员;
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考核机制,做好年度党支部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及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
第十二条 二级院系党组织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创新活动载体,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目”“谈心谈话”等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注重日常学习与活动开展中党建与业务的融合;加大党支部活动经费保障力度,合理使用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和党费,落实好党支部活动学习场地。开展党支部“共联共建”活动,创建样板党支部,打造“一支部一特色”,“一支部一课程思政品牌”建设。做好“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使用与管理,包括党员注册、活动上传等。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第十三条 二级院系党组织要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不断改善结构、不断提高质量。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严格、手续完备、记录详实、材料齐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机制。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学术带头人直接联系培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制度,落实“双培养”工作机制,重视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
第十四条 二级院系党组织要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党员教育有计划、有措施,强化党员日常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及时,督促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做好党内统计工作,加强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做好毕业生党员、出国(境)学习研修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严肃执行党纪党规,妥善处置违纪党员、不合格党员。搭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平台,健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