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二级院系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标准(试行)——第八章 统一战线工作
第二十六条 二级院系党组织要建立健全统战工作机制。二级院系党组织书记为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二级院系党组织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和学院《统战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统战工作,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统战工作。
第二十七条 二级院系党组织要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工作。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知识分子参与管理的作用。定期向党外代表人士通报情况、邀请参加重要会议,征求意见和建议。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读经典、献良策、结对子、创品牌”等主题教育活动。落实联谊交友制度,帮助解决具体问题。积极向学院党委推荐党外后备人才。开展国情、形势政策教育。思想引领有活动、联谊交友有分工、教育培养有典型、服务保障有措施、建言献策有成果、推荐使用有安排。
第二十八条 二级院系党组织要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要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关心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学习。加强党的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落实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有关工作要求,有信教师生和少数民族师生信息库、有监控信息网络、有教育引导措施、有转化处置措施、有引导转化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