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二级院系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标准(试行)——第十章 安全稳定工作
第三十二条 二级院系党组织要健全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研判本单位存在的安全稳定隐患,措施到位,隐患问题整改及时。
第三十三条 二级院系党组织要做好安全稳定管理工作。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健全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压实学院安全稳定责任,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全方位加强重点事项、重点对象、重要节点、重要阵地管理,定期开展师生安全稳定教育培训、预警研判、综合防控和实战演练,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发挥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作用,推进学生公寓网格化管理,形成全链条防控风险管理闭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守牢校园内疫情不集中传播底线。解决好师生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化解矛盾,无非正常信访事件发生。无维稳、治安、消防、学生公寓安全、实验室安全、安全生产等事故发生。
第三十四条 二级院系党组织要做好新技术环境下的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无失泄密事故发生。
第三十五条 二级院系党组织要做好事故处置工作。要能够驾驭复杂形势,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安全稳定事故,能够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