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教职工党支部党建工作质量标准(试行)——第五章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加强党员教育。党员教育要突出政治功能,紧扣党支部基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开展党员教育。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支部党员、干部师生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党校教育阵地和网络新媒体等网络化现代教育手段在党员教育中的作用;坚持形势政策教育、警示教育、社会实践和重大节庆日活动等经常性教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党员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成员不少于56学时,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一般各参加1次集中培训。其中参加“三会一课”、经组织认定的网络学习时间计入学时。
第二十三条 严格党员管理监督。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认真做好党籍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规定,档案材料审查严格,接转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效衔接。
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的联系查找和组织关系接转。对经党组织同意保留组织关系的党员,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加强对出国(境)党员管理。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建立健全党员退出机制,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
第二十四条 强化党员服务。健全党员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党支部共联共建活动。把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教职工归属感获得感作为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落脚点。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坚持贴近教职工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建立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的服务载体,把党支部建成党员之家、教工之家,形成教职工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常态化帮扶机制。依托党支部搭建干部与教职工定期交流联系平台,从职业规划、激励评价、人文关怀等方面促进教职工成长发展。通过支部委员谈心、支部活动等方式积极做好教职工心理疏导,不断提升教职工心理健康素质,引导教职工保持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
第二十五条 强化党员作用发挥。党员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在日常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生活中亮身份、立标尺、树形象,带头攻坚克难,成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践行者,引领带动师生积极投身学院 发展改革事业,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院和谐稳定,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的表率。
第二十六条 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组织及时将党费存入上级党组织指定的党费专用账户。严格使用、管理党费,党费账目清晰,收支符合财务制度规定。
第二十七条坚持党内民主。拓宽党员参与民主议事的途径,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建立党员意见和建议受理回复机制。积极推进定期公开、专项公开等党务公开,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保障党内信息沟通通报渠道畅通。
第二十八条 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参与本单位、部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涉及教职工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课题申报、评奖评优等事项,涉及学生重大权益决策方面的事项,党支部应充分发表意见。上级党组织应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第二十九条 加强党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网络新媒体,加强理论武装;做好党建信息化建设,对接“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发展党员全程纪实等工作,实现基层党建业务信息化管理;及时对学院党内信息动态管理数据库进行维护,认真做好年度党内统计工作;
用好山东e支部,及时上传相关资料,有效推动党支部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