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项目 | 专项部分 | 考核部门 | ||||||||||||||||||||||||||||||||||||||||
师资队伍建设 50分 |
1、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引进、学历提高、进修等有规划。各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1)生:师≤18:1,专职28:1,每低0.1个百分点扣1分。 (2)所属1/2专业有专业带头人,每少一个专业扣10分。 (3)“双师型”教师达5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3分,或本学年双师型教师增加八个百分点,每差一个百分点扣3分。 (4)争取在年内,研究生比例达到25%,每低一个百分点扣3分,或本学年硕士学位的教师增加五个百分点,每差一个百分点扣3分; (5)加强师资培养力度,副高以上职称比例达到15%,每差一个百分点扣3分,或本学年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增加三个百分点,每低一个百分点扣3分。 2、严谨治学,从严执教,学生满意,学生评教评分学生评教评分 85分的教师 70%。 3、努力加强教学团队建设,争创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无团队建设规划扣10分,有规划但执行不认真酌情扣分; 4、每学期有计划的对本部门教师进行培训1-2次,不培训或培训力度不够扣5-10分,培训无计划、或有计划但未执行或执行情况与计划不相符酌情扣2-8分。 |
教务处 | ||||||||||||||||||||||||||||||||||||||||
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 160分 |
1、教师在开课前,每门任教课程均制定并执行过程性考核,无考核办法扣2—5分/课程,考核办法执行不好扣5—10分/课程。 2、教学进度计划编制符合课程标准的目标要求,项目填写完整。中期执行进度上下波动2学时左右,没多一课时扣2分/课程。 3、教学安排不得经常变动,课表若有变动、集中停课等必须及时上报教务处、质量办公室,变动不报扣2分/次。严禁随意调课,教师调课必须按学院调课规定办理,不按规定调课扣2分/次,调课率不高于3%(特殊情况除外),每增一个百分点扣5分。 4、每两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教研活动开展有计划、有记录,情况不属实或次数不够扣2-5分/次。系教学科对教研活动要做出检查和指导且做好相关记录,否则酌情扣2-5分。 5、以国家教学标准为依据,每学年主动修订和完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1+X证书的考证内容融入到人才培养方案中,确保实践教学环节不低于总学时的50%。不修订扣10分,修订但达不到要求的扣2-6分。 6、按照教务处对教师课时量的计算办法,准确计算教师的课时量、课时费,并于次月4号前报教务处,若出现差错或失误扣2-5分/次,延误一天扣3分。 7、教学档案有专人管理,内容齐全、规范,出现非正常事故扣5分/次。各种教学文件、资料、记录等要存放有序,出现缺项、随意涂改扣5分/项。学生技能档案管理必须规范,出现混乱或不规范现象扣2-5分。 8、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教师基本功或技能比赛,不组织扣5分,比赛要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否则酌情扣1-4分。 9、按时组织各类考试,专人负责,报送学生考试、成绩等信息准确,组织不及时或信息有误,扣5分/次。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出现漏题事故扣10分/科目。各类考试卷及时交档案室存档,未上交扣5分/次。 10、严格执行学院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对教学事故进行认定和处理,否则扣10-20分。 11、认真组织教学改革,鼓励全体教师参与教改。要有改革实施计划、方案、措施、进程记录等,无教改项目扣10分,缺项扣2分/项。对教改课程组织课程鉴定,每学期不少于3次集中听评课,少一次扣2分,流于形式扣1-3分。 12、积极参加各级正式的教学大赛,至少组织参加一项省级教学比赛或组织一项省级精品课程建设类项目,不组织扣10分,缺项酌情扣2-6分 13、积极参加各级正式的技能竞赛,至少组织一项省级一类技能大赛,参加各类竞赛要做到有计划、有指导、赛后有总结。不组织扣10分,缺项酌情扣2-6分。 14、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目标和科目教学大纲选择适合高职教学的教材,做好每学期选用教材的质量分析,以此作为今后教材征订的参考,各系部每学年至少编写校本教材两本,否则扣5分。 15、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学籍异动,做好存档,否则扣5-10分。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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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50分 | 1、实践教学要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缺一项扣2分。由于安排不当或责任心不强,造成影响的扣2-4分。 2、实验(训)室制度(实验室使用及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使用及管理制度、危化品存放制度 检查台账、实验用危险废弃物处置备案制度、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实验人员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实验室危险源分布档案和数据库情况、实验室危险源检测及应急处置装置等)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不认真酌情扣1-2分。充分合理利用各实验(训)室,实验(训)室使用安排与教学计划相符,发现不符扣2分/次,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需报教务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作出调整。实验室、实训场所要有使用记录,缺记录或者记录不认真扣1-3分。要做好实验(训)室设备、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否则酌情扣3-5分。 3、继续开展技能证书(人社局)、资格证书等的考证工作,积极参与教育部组织的1+X证书的考证工作。不按要求开展的扣5分,开展的不得力扣1-3分。 |
教务处 | ||||||||||||||||||||||||||||||||||||||||
加分项 | 1、努力争创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成功,学院将给予奖励。并加30分。(以专业核心课程群的形式联合申报的,每课程群加45分。) 2、确立特色专业,并不断加强专业建设、师资建设、教材建设、课改建设等。成功申报省级特色专业加30分。 3、新增专业论证会议记录、建设规划、申报材料和教学计划制定。申报成功加30分。 4、成功申报“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校企一体化育人”学院,各加30分。 5、新增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加30分。 6、新增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加50分;新增市级教学名师,加20分。 7、鼓励教师参与教科研、发表论文和教材编写,省级加1分/篇、国家级加2分/篇、核心期刊加5分/篇、为国际主要检索系统收录论文加10分/篇;科研课题立项成功加10分/项;校本教材5分/门;正式出版的规划教材10分/门。(论文作者单位必须标明是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8、鼓励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国家、省、市级大赛,国家级特等奖加30分,省级特等奖加20分,其他情况按下表标准给予加分:
①各类比赛以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为准,且必须以学院的名义上报; ②其他部门组织的比赛仅取最高奖,不重复计算加分,其级别奖励遵照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9、鼓励教师参加各级正式的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和各项教学比赛,学院根据获奖情况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并按下表标准给教师所在部门加分:
10、鼓励各系建立试题库,根据学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每建立一门课程的试题库加10分。(非试卷库,需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11、鼓励各系建立教案范本,每建成一门课的范本加8分。(需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
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