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新闻编辑: 发布日期:2024-06-14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已临近期末,为做好期末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前工作安排
1.教务系统绑定课程、教师
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24年6月11日前上交新进教师名单(含外聘)及本学期新增课程。2024年6月14日前完成教学任务的创建及教师的绑定工作。
2.上交试卷试题库
2024年6月18日前,各教学单位务必将期末试卷试题库(含上交清单)上交至教务处。教务处将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卷,并安排印刷试卷工作。
3.期末教学检查
2024年6月19日—6月21日进行单位自查,教务处期末综合检查定于2024年6月24日-6月26日(具体检查内容及安排详见期末检查通知)。
4.处理缓考、取消考试资格情况
2024年6月24日前,各系部办理完成缓考及取消考试资格情况上报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办理缓考,取消考试资格的由各任课教师提交申请,并依次签署教学科意见--系主任意见--教务处意见--教学副院长意见审核。
二、考试安排
1.教学周第18周(2024.6.24-6.28)考查课结课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最后一次课进行随堂考试,如果课程由于设备或其他原因一周内考不完的,可以适当自行调整。考查课考试如需试卷,要求使用统一纸张(如A4),并附考查说明(各教学单位部要规范统一格式)。
2.教学周第18周考试课复习、19周考试。考试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5日。各教学单位将考试具体安排于6月24日前上报教务处。
第一场:上午8:10——9:40
第二场:上午10:00——11:30
第三场:下午2:40——4:10
如需安排第四场、第五场考试,时间要求如下:
第四场:下午4:30——6:00
第五场:下午7:00——8:30
注:各教学单位有相同考试科目的请协调好考试时间,避免漏题。
有《数学》、《英语》科目的系部,数学安排在第一天上午第一场,英语安排在第一天下午第一场,没有这两门的系部按系部情况正常安排即可。
三、考后工作安排
2024年7月9日之前完成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要求每门考卷至少安排3人流水阅卷,阅卷地点必须统一安排,不得随意在办公室自己办公桌上,更不得将试卷带离阅卷地点,届时教务处将进行检查。
阅卷前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关于试卷批改登分等事项的要求,规范开展阅卷工作。
各教学单位教学科于2024年7月9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成绩单交至教务处,并附上交清单。
教务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