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三次实验实训室日常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继续推进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4〕22号)工作内容,结合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根据10月份检查情况总结,教学科研部决定开展本学期第三次实验实训室日常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上次的整改落实情况,现将具体检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2024年11月26日到11月27日。由教学科研部牵头的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对各学院实验实训室进行全覆盖检查。通过本次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实验实训室潜在安全隐患,确保实践教学活动安全开展。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本次检查内容包含实训室文件材料及实训室实地检查(包含设备使用、安全警示、实训室门牌张贴情况是否按要求、消防器材、实训室用电情况、卫生情况、各规章制度及使用规程上墙情况、危化品专用室、学生实训指导检查记录表、实验室管理员值班巡检记录表、耗材管理等)
请各学院实训室管理员提前将文件材料准备好备查,并保证检查期间各实训场所能正常打开门;各学院教学主任及实验实训室管理员陪同巡查。
各院系、部门要提前做好自查工作,确保实验实训室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评分和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院系、部门要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学校备案。
三、检查安排
序号 |
二级学院 |
检查地点 |
检查时间 |
1 |
教育与艺术学院 |
德州校区11.26日
|
8:30-9:00 |
2 |
数字经济学院 |
9:00-9:30 |
3 |
信息工程学院 |
9:30-10:00 |
4 |
航空学院 |
10:00-11:00 |
5 |
交通学院 |
14:00-15:00 |
6 |
智能制造学院 |
15:00-16:00 |
7 |
医学护理学院 |
禹城校区11.27日 |
9:30-10:30 |
教学科研部教学科
2024 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