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校企共引共用博士

 鼓励市属高校、市创新研究院与本市企业共引共用急需紧缺人才。市属高校、市创新研究院与合作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签订三方协议,明确服务期限、科研成果归属、收益分配及各方权利义务等事项,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或备案手续。共引共用期间,人才人事关系留在市属高校、市创新研究院,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档案工资。市属高校与企业共引共用人才期满,可继续签订三方协议,也可解除与高校的聘用关系留在企业工作,或离开企业返回高校工作。市创新研究院与企业共引共用人才期满,可继续签订三方协议,也可解除与市创新研究院的聘用关系留在企业工作;若人才与企业合作终止,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同时解除,按规定办理销编(减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