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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新闻编辑:
发布日期:2024-09-20
各学院:
根据上级通知,现开展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请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金额、发放时间、名额
国家奖学金,8000元,2024年秋季学期,共15人,学校差额评选,报送省里再次进行差额评选。
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2024年秋季学期,共19人,学校差额评选。
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二、评审对象和条件
申请人应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专科学生,同一学年内与省政府奖学金不可同时获得。
评审条件参考《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以2023-2024学年的获奖情况和综合表现为主。
三、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1、各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初审工作,成员由分管领导、辅导员、教师、学生代表等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
2、学校成立2024年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四、评审工作流程
学院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要组织差额面试,实行奖学金申请人公开答辩评议。
1、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个人提出相应奖学金申请,辅导员进行初步审核,然后提交学院评审委员会。
2、学院组织公开答辩评议会,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投票,确定本学院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进行不少于2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进行差额评选,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批准后报送省资助中心审核。
五、评审工作要求
1、各学院在开展评审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开展评审工作,严格评审条件,严谨评审程序,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奖学金政策和评选的严肃性、重要性,严格遵守评审发放制度,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额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挪用、克扣及平分奖助学金的违纪违规行为,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学院组织公开答辩评议会时,要创造条件让在校学生观摩学习,既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也加大师生的监督力度。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将组织监督检查,各学院答辩评议会时间需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材料报送
1、
国家奖学金
、
省政府奖学金
初审名单
表
(附件1)
(纸质版(团总支书记、党总支书记签字)、电子版);
2、
国家奖学金审批表(附件2电子版
;
纸质版附件3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可
录完系统导出后再交)
;
3、教务处签字盖章的
成绩单原件
(教务处审核签字盖章);
4、拟推荐学生所在
专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纸质版(团总支书记、党总支书记签字)、电子版);
5、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推选会议,要求有
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
(附件
4)
)
、会议图片和会议视频
。会议记录详细描述评选过程。
6、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备案表(附件5,纸质版)。
7、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各学院
公示名单
(附件6,纸质版(团总支书记、党总支书记签字)、电子版);
学院
公示照片
电子版、打印版。
8、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评审报告
,要求写清楚具体的评审流程和评审理由。
9、2023-2024学年所获
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和扫描件
。
七、报送要求
9月26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电子、纸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以“某某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材料”命名压缩文件夹,发送至zll2781239@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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