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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新闻编辑:
发布日期:2024-09-25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 号)、《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发〔2019〕1号)和《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德科院字〔2019〕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中因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存在困难的。
二、组织领导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各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团总支书记为副组长,全体辅导员为成员的的认定小组,负责本学院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同时,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任成员的评议小组,负责班级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小组成员人数 应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10%。评议小组成立后,成员名单要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评议对象不得担任评议小组成员。
三、认定档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
四、认定
流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使用《山东省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以下简称“认定系统”),采取学生自我测评、评议小组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得出困难程度量化测评分值,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情况下,最终确定学生困难等级。
(一)、组织学生申请。
申请认定的学生应填写
《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
申请表
》(附件1)
内容,提前准备建档立卡(原)、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
(
材料清单见
附件2;
学生所提供的村居证明等材料应当为近期开具,自然灾害、疾病等证明材料原则上为近年发生且会带来长期影响的;
已发送至各
学院
的全国系统和山东省系统中导出的特困类型学生不需提供证明材料,上述类型学生可在认定系统中识别)
。学生通过认定系统(操作说明见
附件
7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对家庭经济情况、个人消费支出情况等相关指标进行填报,提交申请,做出诚信承诺后(附件4),上传《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附件5)。
(二)班级评议。
班级评议小组组织民主评议,登录系统(操作说明见
附件
7
)根据学生自动得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表现等综合评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输入修正得分,认定系统量化分值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主要参考依据,上传评议小组签字的PDF文件(模板见附件6)。
(三)学院认定小组登录系统
(操作说明见
附件
7
)
,审核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结果。
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全流程管理、过程性留痕;各学院结合走访、民主评议等方式,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表现等综合评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对系统量化分值进行修正调整,认定系统量化分值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主要参考依据。各学院认定小组将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在全院范围内公示2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存在问题应及时了解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在系统中完成本系认定名单推荐(上传认定小组签字盖章的PDF文件(模板同附件6))。
(四)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各学院认定小组报送的认定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将审批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档次
在
全校
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在认定系统中确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信息,并结合当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受助情况。
五、学生申请与材料报送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
认定系统内数据提交、各学院认定材料(汇总表、工作报告等)时间:10月12日前。
注: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涉及勤工助学、国家助学金、各类资助金等工作,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系统填报及审核公示工作。
六、材料报送清单
(一)各系认定材料(
10月12日前
)
1、《XX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附件3,按年级、班级排序,每班按困难程度由高到低排序,电子版、纸质版)
2、班级评议会议记录、图片和班级公示图片;(注:每班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左上角用订书机钉在一起)
3、学院资助会议记录、图片和学院公示图片;
4、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附件6;
电子版及纸质版
)
(二)按
汇总表
(附件
3
)
顺序
排列的学生提交材料纸质版(认定工作、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基本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8)(系统导出)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承诺书原件(附件4)
3、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附件5)
4、支撑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要求见附件2,国省系统导出名单中的学生无需提交纸质版);
(三)报送格式
上述材料以
学院
为单位统一报送。
1.电子版:压缩包命名为“XXXX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发送至
zll2781239@163.com
。
2.纸质版: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B12楼205办公室。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科学认定是做好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基础,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认真组织,加强宣传。
各学院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让每一名学生知晓、知情认定政策和流程。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认定测评工作,学生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学院备案,同时做好认定工作会议记录。
3.严格程序,公平认定。
各学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程序和标准,科学认定,并对将认定结果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为接下来实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的工作目标提供基础保障。
4.广泛核查,加强惩戒。
各学院要加大核查力度,保证学生自我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欺瞒谎报家庭经济状况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认定资格及当年受资助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1.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清单
3.XXXX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承诺书
5.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模板)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子系统高校操作说明
8.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
9.学生自愿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声明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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