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临时困难救助工作的通知
新闻编辑: 发布日期:2024-12-02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学生临时困难救助管理与使用,解决学生因家庭、个人遭遇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的临时困难,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临时困难救助实施办法》,现开展2024-2025学年临时困难救助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
3.品行端正,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学习认真刻苦,有端正的学习态度。
(二)具体条件
学生在校期间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可以申请临时困难救助:
(1)学生本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重病症,所需治疗费用较大,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学生及其家庭支付能力,直接影响其在校基本学习生活的;
(2)学生父母(监护人)因亡故、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形,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其在校基本学习生活的;
(3)家庭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使家庭财产遭受较大损失,造成学生临时性经济困难,影响其在校基本学习生活的;
(4)部分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因经济条件所限,缴纳学费确有困难的;
(5)具有其他不可预见、突发紧迫严重的影响学生基本学习生活的临时性经济困难情形的。
(三)不能申请救助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救助:
1.违反法律法规,违反政治纪律,违背社会公德和道德规范,参与非法或不良组织及活动的;
2.在校期间有违纪处分记录的;
3.有奢侈浪费、不良嗜好等行为的。
二、救助标准
学生临时困难救助标准为1000-5000元,可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和突发意外的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补助。
三、申请程序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交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书面申请,填写《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家庭情况说明等;
(二)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小组对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生的情况进行核实,结合提交材料与学生实际家庭情况进行综合审议,提出补助意见,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提出补助方案建议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审批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发放补助学生名单至财务资产部,由财务资产部一次性发放到学生银行卡。补助资金从学校事业收入提取的资助经费中列支。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2月12日前将《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汇总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学团工作部B12-205室。
附件:
1.《德州科技职业学院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
2.《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学团工作部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