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校级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新闻编辑: 发布日期:2024-12-02
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校级助学金评选办法》,我校现开展2024-2025学年校级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
2.校内助学金用于资助未获得上级资助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省市助学金的学生,不可同时申请校内助学金。
二、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8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校内助学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5.生活俭朴,无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惯,有较强的自立自强精神。
(二)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资助:
1.非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生家中发生的变故不足以影响学生在校期间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及单纯为改善个人或家庭生活质量导致的临时性生活困难,如父母离异、家中建房、农作物减产等;
3.生活铺张浪费,购买或使用高档物品者;
4.学习态度消极或学习不求上进者;
5.受到学院纪律处分等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学团工作部发布评审通知,明确申请条件、评审程序、时间安排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各二级学院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在学生中进行政策宣传,组织学生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各二级学院组织申请学生所在班级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明确的评议意见;
(四)各学院对学生的申请及民主评议结果进行认真审议,提出建议资助学生名单,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2个工作日;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学院报送的初评结果,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
(六)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最终确定受资助的学生名单并报学校财务资产部;
(七)财务资产部根据报送的受助学生明细,在规定时间内发放资助资金。
五、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于12月12日前将《德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校级助学金申请表》《德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校级助学金汇总表》报送学团工作部(德州校区B12-205室)。
附件:
1.《德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校级助学金汇总表》
2.《德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校级助学金申请表》
学团工作部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