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 编制工作指南
一、工作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推进思政课和课程思政建设,全面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和公民道德素质;坚持遵循规律、服务发展,适应成人在职学习需求和认知规律,突出人才培养的职业性、应用性和发展性,服务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科学规范、突出特色,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学基本文件,规范编制流程,结合学校专业特色及生源多样化特点等,探索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专业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严格按照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执行,并标注办学层次。
(二)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
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科学合理确定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明确学生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
(三)修业年限
高起专和专升本最低修业年限2.5年,最高修业年限不超过5年;高起本最低修业年限5年,最高修业年限不超过8年。高校可按上述要求,具体确定本校各专业修业年限。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一般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课、职业能力拓展课,高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课程分类。
1.公共基础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足开齐思想政治理论课、心理健康课等。参照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相关规定开设其他公共基础课。要加强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的衔接。
2.专业课。参照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相关规定开设专业课,并根据学校专业特色和生源特点,合理安排课程结构和内容,落实实验实训、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实验实习等环节要求。
3.职业能力拓展课。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学生的职业发展需求,选择开设部分职业素养或职业能力提升类课程。
专升本专业须结合专科课程体系要求,按照本科课程设置要求合理确定所开设课程和内容,确保相关课程的贯通衔接。
(五)教学形式
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实施教学。要合理确定线上(含直播教学)与线下教学形式比例,线下教学原则上不少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时的20%。
(六)学时、学分
高起专、专升本总学时数原则上不低于1600学时;高起本总学时数不低于3000学时。实行学分制的,一般以16—18学时计为1个学分。
鼓励高校以国家和地方“学分银行”制度为基础,制订本校学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与转换规则,促进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普通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与转换。
(七)考核与毕业要求
课程考核要立足课程特点和基本要求,将过程性考核(平时成绩)与终结性考核(期末考试)相结合。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期末考试原则上应为闭卷考试。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不超过 80%。应参照本校全日制学生毕业要求,结合成人在职学习特点等合理确定毕业要求。本科专业还应明确该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八)教学进程安排
以表格形式列出本专业的课程类别、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学期课程安排、考核方式以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答辩及审核等环节(教学进程表可参考附表样式)。
(九)教学实施保障
主要包括教材选用、师资队伍、教学及实验实训条件、数字化资源、质量管理、经费保障等方面。
三、编制程序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应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一)规划与设计。学校根据国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和办学基本要求,结合本校发展规划与特色优势,部署开展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二)调研与分析。学校组织专家深入调研,分析行业企业和学习者对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提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分析报告。
(三)起草与审定。学校应分专业组织起草人才培养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交学校学术(教学)委员会审定。
(四)发布与更新。审定通过的人才培养方案在专业备案工作的同时,通过信息平台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按程序发布执行,主动向社会公开。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要按人才培养周期进行修订。涉及国家政策文件要求调整的,应及时进行更新完善。
成人高等学校、开放大学举办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参照本指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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