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科技职业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院 教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院成人学历教育工作的管理,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成人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及《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教育培训工作要以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宗旨,坚持“积极发展、规范管理、保证质量、提高效益”的原则,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投入与教育培训规模相适应的人力物力,保证教育培训质量。
第二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应遵循教育教学的规律,突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特点,坚持自学为主的原则,重在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在实际工作中的动手能力。
第三条 学院鼓励和支持有利于专业发展和科研合作、有利于提高学生学历水平、有利于提升学院办学效益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
第四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包括:教学组织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师队伍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档案管理。
第五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及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 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第六条 本规定所指的教育培训活动是指学院全日制招生计划之外的办学活动。
第二章 教学组织管理
第七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应以有计划、有组织、有指导的自学形式为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第八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能是编制指导性教学计划并督促组织实施,制定教学基本文件、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实施计划等,保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九条 继续教育学院需在每学期开学之前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各专业下学期开设的课程、授课教师等,以保证各项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 各二级学院协助继续教育学院开展各类成人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成人学历教育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制订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主要教学环节包括网络教学、答疑辅导、自学、作业、考核、毕业设计及答辩。
第三章 教学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 自学是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项教学活动的基础,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有计划、有目的的个人学习活动,是主要的教学环节。
第十三条 我院采取网络课程学习模式,线上学习包括教师授课视频、课件等内容。学生在自学时,要注意掌握自学方法,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系统钻研教材,认真阅读参考资料。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不断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教学工作计划指导和督促学生完成学习,完成课程、考试等教学环节。考试结束后,及时将材料汇总上交。
第四章 教师队伍管理
第十五条 教师要忠诚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认真完成教学任务,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
第十六条 根据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选聘专、兼职教师。主讲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讲师以上职称,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学经验,承担面授、指导实习、命题等教学任务。
第十七条 重视成人高等教育师资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要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在职培训和业务进修,使其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适应教学需要。
第五章 教学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每学期组织开展教学督查,就教学基本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向继续教育学院集中进行反馈,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主导作用。
第十九条 组织学生对课堂教学内容进行评价,通过收集学生评教的信息,听取学生的意见、建议,不断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进教学管理办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六章 教学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 教学档案管理是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教学点应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教学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教学档案主要内容包括:教学点制定的相关文件、培养方案、教学实施计划等,应完整地保存以上教学档案,并为教学工作服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德州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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