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办)总工会,各系统(产业)工会,省、德州市驻禹单位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成效,助力全市“项目竞赛年”活动开展,全力建好高新区及“一区十园”全域产业平台。禹城市总工会决定,在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评选“禹城工匠”、“禹城工匠”提名奖。现就做好“禹城工匠”申报选树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选树原则和选树数量
选树范围:全市各行各业在生产服务一线操作岗位,从事某一工种、专业8年以上,具备执著、精益、创新精神和高超技艺的职工,人选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荣誉基础等条件限制。
选树原则:坚持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培育工匠人才;坚持面向基层一线职工,自下而上、逐级选树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好中选优。
选树数量:“禹城工匠”10名,禹城工匠”提名奖10名。
二、推荐人选标准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生产和服务一线从事操作、维修、工艺等工作8年以上,在业内发挥领军作用,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践行工匠精神。钻研技术、严谨细致,对从事的工作或生产的产品做到了精益求精、专业专注、创新卓越、成绩显著。
(二)掌握高超技艺。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拥有高招绝技,技能技艺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三)体现领军作用。带领团队解决技术攻关、工艺革新等实际问题,参加“名师带徒”活动,积极传授技艺,带动身边职工共同成长进步。
(四)做出突出贡献。在技术改造、工艺改进、提质增效、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要成果,或在职工技能竞赛和技术创新活动中成绩突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近3年在市级及以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职工创新创效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获得国家专利的,优先推荐。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传统老字号除外)、教师(职业院校实训老师除外)、医生及专门科研人员不参加评选。
三、选树程序和方式
(一)推荐阶段(3月18日-3月31日)
评选活动报名采取基层工会推荐、行业协会推荐和职工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职工个人可到所在单位工会自荐,通过所在单位工会逐级上报;也可到市总工会自荐报名,于3月29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至禹城市总工会。所需推荐申报材料见附件,也可在禹城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下载。
(二)评选阶段(4月1日-4月20日)
初审。由市总工会对所有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评名单。
评审。由相关专家和劳模(工匠)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10名“禹城工匠”、10名“禹城工匠”提名奖人选。
公示。对确定的10名“禹城工匠”和10名“禹城工匠”提名奖人选,在禹城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三)表扬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禹城工匠”颁发证书、一次性奖金3000元;“禹城工匠”提名奖颁发证书、一次性奖金10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再加强。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提质增效、扩面培优,进一步深化优化工匠培育工作,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推荐,确保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质量数量再提升。按照推荐标准、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推荐人选的政治素质、工匠精神、优秀品格、技艺技能、领军作用、突出贡献等方面情况,严把标准条件,严肃认真筛选,严格规范审核,确保推荐出高质量人选,不断发展壮大工匠人才队伍。
(三)宣传弘扬再加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新兴传播平台,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深度报道和大力宣传“禹城工匠”先进事迹;组织开展“禹城工匠”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等宣讲活动,推动工匠“进课堂”“上讲台”“亮绝活”,弘扬工匠精神、展示高超技能、传承匠心匠艺,努力营造学习工匠”、崇尚工匠、争当工匠的浓厚氛围。
材料报送时间及地址:3月31日前报送至禹城市行政街847号四楼工会西办公室,邮编251200;联系人:陈正刚;联系电话:7365082;电子邮箱:yczgh5082@163.com。
禹城市总工会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