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山东省第二批高职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公布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程推动高职院校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的通知》( 鲁教职函[2021]8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第二批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2]58 号)要求,经专家论证和指导,各相关学校确定了立项建设的专业群,现予以公布( 见附件 )。各项目学校要高度重视,将专业群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经费、师资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不折不扣落实好任务书和建设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2024 年下半年我厅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不合格的项目终止支持。2025 年12 月,项目建设期满,我厅对立项项目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授予“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称号;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收回项目承担学校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