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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果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属技工院校,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字〔2012〕43号)有关规定,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领域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结合本单位、地区工作实际进行选题。选题要侧重于实证性、对策性研究,突出代表性、实用性、创新性、前瞻性。重点课题研究方向可参照《2024年度山东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重点科研课题研究方向》(附件1)。一般课题研究方向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单位,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技能人才评价等机构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或相当于)专业技术职务和一定研究能力者,均可申报科研课题。

  2.课题研究实行主持人(或主持单位)负责制,每个课题设主持人1人,其他参与研究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课题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含)以上课题;同一课题已被其他单位立项的不得多头申报;此前有尚未结题验收课题的,不得申报新课题;两个(含)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科研课题的,必须明确课题的主持单位;已获国家和省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已在我省获准结题的课题,不得再次申请课题立项。所报课题应无知识产权争议。

  3.课题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较高的课题研究能力和研究经验。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应对课题主持人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研究条件等进行全面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数量

  原则上,每单位申报立项课题不超过3项,其中重点课题不超过1项。技师学院、高级技校申报课题数量不超过5项,其中重点课题不超过2项。重点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必须包括结题报告和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或在校级及以上规模进行成果推介等。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人登录“山东省技工院校教学研究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120.221.154.235:8095/gentleoa)(以下简称教研平台)进行个人注册后,在“资料下载区”查阅、下载教研平台操作说明书和有关表格。

  2.填写“山东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和“山东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科研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在教研平台上点击“评比活动”栏目,登录“2024年度山东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科研课题申报”窗口,分别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其中,附件3须上传至“评审专家专用件”窗口,此窗口不得上传其他材料,否则此课题材料将不予评审。平台填写的课题、课题主持人和参与人位次、单位的名称等信息须与立项申请评审书一致;平台填写信息与立项申请评审书不一致的,以平台填写信息为准。

  3.有关单位登录教研平台对课题材料进行初审,各市对所属单位课题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教研平台上自动生成的《2024年度山东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科研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上传至教研平台。其中,省属单位的课题材料经单位审核后,直接上传至教研平台。

  三、其他事项

  (一)课题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技工教育教研机构和省属院校(单位)负责所在市或单位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管理、指导和上报工作,精选立项课题,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提高申报质量。

  (二)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并通过结题鉴定后,将评选优秀课题。课题结题延期或调整人员等重大事情变更须按规定在中期报告上传之前报备。组织单位有权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发表或推广。

  (三)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届时将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课题名单。

  (四)山东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科研课题研究活动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办,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办。

  联系人:李清越

  电话:0531-51788395,51788393

  邮编:250001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公和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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