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总工会、团委,各相关企业、院校: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强省战略,提高全省健康照护行业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决定共同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2024年山东省健康照护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为省级一类技能大赛,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总工会、共青团山东省委主办。由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承办,山东省健康商会、山东省职业培训行业协会协办。由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成立大赛委员会(见附件1),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和赛事推动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山东医药技师学院,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协调工作。
二、竞赛职业(工种)及组别
根据我省健康照护行业发展的需要,遵循普遍性、实用性的原则,本次大赛设置健康照护师、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共3个职业(工种)。每个职业(工种)设职工(教师)组和学生组。
三、竞赛内容和方式
本次大赛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2个职业(工种)考核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健康照护师只考核技能操作。各职业(工种)竞赛技术文件可登录http://www.sdyyjsxy.com查询下载。
本次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参赛企业、院校组织本单位职工、教师、学生进行比赛,并选拔选手参加复赛。
复赛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各市卫生健康委、总工会、团委等有关部门组织,可以委托相关企业承办复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
决赛在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于2024年10月下旬举行,赛场设在山东医药技师学院。
四、奖励措施
(一)个人奖
1.全省决赛按职业(工种)、组别设置一、二、三等奖,以实际参赛人数为基数,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2.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前10名的获奖职工(教师)选手,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其他决赛获奖职工(教师)选手,可晋升为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前10名的获奖学生选手,可晋升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3.全省决赛获得职工(教师)组各职业(工种)单人赛前3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经核准后颁发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组织奖
对高度重视竞赛活动、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参赛企业和承办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
五、报名条件和方式
全省各相关企业从业人员和院校相关专业师生均可报名参赛,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和院校各职业(工种)、组别限报1人(队)参加全省决赛。
参加决赛各代表队设领队、教练各1名,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2024年山东省健康照护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见附件2)、参赛人员近期白底彩色免冠二寸电子证件照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并电话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王建,袁芮(山东医药技师学院)
电 话:0538-8941699,18864831187、13553188257
报名邮箱:yyjsjsb@163.com
地址:泰安市高新区凤天路999号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各有关单位要以本次竞赛为契机,深入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扩大技能竞赛的公众认知度和影响力,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营造技能成才的良好环境。
(二)各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协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切实组织好本地、本单位的竞赛选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