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
2023年 | 11月9日至15日 | 全省考生网上报名。 | 省、市、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
11月16至30日 | 春季高考、夏季高考考生资格审核。 | 市、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 |
12月1日至5日 | 网上缴费: 夏季高考仅缴纳报名费、外语听力考试费、体育专业测试费和艺术类专业统考费; 春季高考缴纳报名费、春季高考技能测试费用。其中仅报考“3+4”转段、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军人单列计划的考生缴纳报名费。 |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
2024年 | 2月底前 | 各市上报审核通过的拔尖人才名单。 |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
3月15日前 | 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特殊考生名单进行初审、公示,并上报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 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 |
3月28日前 | 各市招考机构对特殊考生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 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 |
3月31日前 | 各市招考机构上报特殊考生等相关材料。 |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 |
4月中旬 | 缴纳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费并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选报。 |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 |
4月中下旬 | 缴纳春季高考知识考试费用。 |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
4月 | 对特殊考生名单进行复审。 |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厅局 | |
5月下旬 | 公示特殊考生名单。 |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