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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 | 此事事关重大,德科学子请谨记!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0年第1号预警
近日,有地方反映,个别学校的学生接到诈骗电话,内容是:十九大以来政策发生变化,已申请的贷款账户需要注销,需要按照对方说的程序进行操作,否则会产生不良的影响。以上是新的诈骗手段,接到电话的学生中,有办理贷款的,也有没有办理贷款的学生。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目前,国家助学贷款没有政策变化。今后,还请同学们相信正规渠道的信息,有困难和疑问要找学校和班主任。
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主要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贷款期限和利率
贷款期限按剩余学制加13年、最短6年、最长不超过20年(可以提前还款)。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岀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请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①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②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① 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② 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在哪儿可以办理申贷手续?
①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②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即可。
续贷办理流程申贷材料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
www.csls.cdb.com.cn
各县(市、区)受理场所地址和联系电话可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进行查询。